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有关规定,2011年度企业年检自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均应参加2011年度企业年检。
二、年检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
三、年检程序:
(一)应检企业在年检期间,登陆雅安工商红盾信息网(网址:www.ya315.com),点击企业网上年检图标,进入年检系统后点击获取密码(正确填写本企业工商登记时准确的注册信息可获取密码)通过网上报送企业年检预审材料。
(二)企业应对网上报送年检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网上年检的要求逐一填写年检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无误。网上填报资料不齐或者是内容不完整的,我局将予以退回,被退回的企业应根据网上被退回的原因,找出错误修改完毕后应及时再次提交年检材料进行预审。企业逾期年检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年检材料预审通过的企业,应按照网上“需提交的文件”的要求,用A4打印纸及时打印,装订“年检报告书”及“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在10日内到雅安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六楼报送年检资料。
(四)工商部门依法对企业报送年检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予以年检的,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企业缴纳年检费,年检结束。
四、年检说明
(一)企业报送网上年检的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和观看《网上年检须知》《网上年检常见错误》及《网上年检教程视频》后,认真逐一填写网上年检事项。
(二)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需要提交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小额贷款公司;(2)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典当、房地产、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人才中介及培训等行业的企业;(3)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在2011年内未缴齐的公司(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 (5)企业登记监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审计的企业。
(三)其他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会计报表附注,并通过扫描或拍照上传会计报表附注。
(四)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通过扫描或拍照将许可证上传到网上。
(五)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还需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六)从事汽车销售的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品牌汽车备案登记手续,对年检中不能提交品牌汽车备案手续的汽车销售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规定,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行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烟花爆竹和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的监管力度,决定对上述企业报送年检材料的时间统一于2012年6月1日起提交年检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工商登记机关在年检中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将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二)有正当理由确需延期年检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向企业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年检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0日年检。
(三)未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延期年检的企业,或年检预审材料通过后在6月30日前未按本须知第三条第3、4款之一办理的,均视为“逾期年检”依法予以处理。
(四)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在年检时一并填写和提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统计相应材料。
六、年检费用:50元/户
七、年检地址:雅安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七、年检咨询电话:
雅安市:13981612547(移动座机) 雨城区:0835-2223793 名山县:0835-3222349 石棉县:0835-8860698
汉源县:0835-4229958荥经县:0835-7620502 宝兴县:0835-6822646 芦山县:0835-6524869 天全县:0835-7222573

★ 请务必认真观看视频教程后再进入网上年检系统进行操作!

点此下载:《2011年度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必须提交的材料)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