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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

 

发表时间:2004-5-9 13:25:41 点击:

      一、 宣传贯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并草拟有关工商行政管 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组织开展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二、 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实行监督管 理。

      三、 依法监督管理农贸市场、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 期货市场和文化。

      四、 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投机倒把、陆上走私贩私、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它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 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六、 监督管理经济合同,依法开展合同鉴证和抵押合同登记,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

      七、 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挂号信注册商标协会等单位的工作。

      八、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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